你们好,希望通过你们能给我或那些受欺骗的租户发声还一个公正!
我是去年底11月份在这家租赁公司租了一间北二环边的房子,租金一月700元说是押一付一,看着可以就定下来了,了解一下其它情况,业务员说最少租三个月,三个月后不想租了就可以退房,但是提前一个月给他们说就可以了,我说行那可以,业务员说合同上的日期是按一年写的,只是合同的要求,对租房时间没影响,然后一人一份,每月8号交房租。
在这月七号房子到一个月时间了,因为提前二十多天给他们打过招呼,下月退房,他们也没说什么,到退房也没说什么,提前退房有什么费用,退完房东西搬出来,联系押金怎么退,就找理由,拿合同说事,合同没到期,不退押金,说我违约,租的时候不是这样说的,在说我提前打招呼时候咋不说日期问题,等我搬出来了,退押金你这么说。这分明是欺诈吗?私改合同日期,希望有关部门主持一下公正,退回押金,处理这些不良商家,还租赁环境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