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尚宇创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拒不退款

用户_fxWh
2022-08-3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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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月十五日西安尚宇创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本人想专升本留在网上的电话诱导本人办理小雨点有限公司的小雨花分期贷款。本人因资金紧张想暂时不报,他们的业务员说可以为本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本人因特想有个本科毕业证而经不住诱惑与他们办理了贷款,但其实他们給我办理的并不是国家助学贷款而是网络分期贷款,在这里他们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诱导宣传,使本人陷入错误的认识,与网贷平台签订了贷款协议。现在我要求退款,他们以协议要挟距不退款。因此我毫无办法只能请求贵平台帮我讨回公道。据我所知该培训机构假借“助学贷款”的名义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诱导宣传,使学员陷入错误认识,与网贷平台签定了贷款协议,培训机构的行为构成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有关机关对该协议予以撤销(请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帮我撤销此协议)贷款协议被撤销后,该培训机构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请贵部门帮我讨回公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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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8-31 11:04
已转交 2022-11-24 17:35
已反馈 2022-11-24 17:35
已反馈 2022-11-24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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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尚宇创文教育公司欺骗学员 相关部门回复
西
西安市市场监督局
2022-11-24 17:35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鉴于市民通过西部网反映的问题为学历提升权益问题,依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12月29日第三次修正)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的规定,该投诉所反映争议内容的行业主管部门是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该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和第四十三条“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及其亲属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以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该所述争议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处理,非市场监管职责。

同时,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62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职责法定“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议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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