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9日西安市经开第一小学家长群内发通知,要求学生参加中午午托和下午课后服务,且要求“原则上学生全员参与,方便教师开展集体教育教学工作”。教育部办公厅(教基一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二条明确规定“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然而,西安市经开第一小学在群内统计未完全结束,且全班51人已有十一人明确不参加晚托的前提下强行通知“原则全员参与”,且与校方合作的西安小红星校车服务公司通知:“将原4点30分发车车辆调整未6点10分发车”。校方和校车服务公司的做法剥夺了家长的选择权,学生不得不参加晚托,违背了教育部办公厅的文件内容。同时,教师开展集体教育教学工作为何放在课后服务时间。请相关部门核实。本人也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