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12月18日与恒丰银行西安分行签订劳动合同。至2021年6月17日属于试用期,税后月平均工资为7803元。2021年6月17日之后属于正式员工,工资根据领导主观考核核算,税后每月平均工资只有1300元左右(发放了9个月,截止2022年3月30日离职)。
期间部门领导从资源分配以及话语权上一言堂制,内部管理混乱。员工工资直接根据领导将客户资源分配情况决定。截止2022年3月底,部门领导从言语、心理、工资收入多方打压,期间多次寻求其帮助和沟通无效,致使本人从工资待遇、精神和心理受到多重折磨,于2022年3月29请假去三甲医院做检查,属于重度抑郁。
3月底辞职后,恒丰银行西安分行一直断交社保,也不给办理社保转入,导致本人直到现在无法入职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