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隆世家小区房屋漏水物业不处理 限制业主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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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09:37
点击数:

大家好我是宝鸡市陈仓区宝隆世家小区11号楼业主,入住以来圆弧阳台渗水严重,每逢下大雨渗漏严重,导致我吊顶石膏板多处开裂,掉灰,就此问题沟通过将近一年时间,后期维修一次没有解决问题,后投诉之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回复让找开发商,跟物业没有关系,这就是物业的所作所为!渗水问题维修一年半至今没有解决!由于渗水问题未解决,本人拖欠物业费半年,家里水用完了,去购买水,恒成源物业以拖欠物业费为由,拒绝故意刁难我购买生活用水,国家那条法律规定物业可以拒绝为业主购买生活用水!!!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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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8-10 09:37
已转交 2022-08-23 17:46
已反馈 2022-09-16 16:31
已反馈 2022-09-1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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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隆世家房屋漏水、物业限制买水 陈仓区回复
宝鸡市
2022-09-16 16:31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住建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拒绝售水问题。业主恶意、无故拖欠物业服务费与物业公司因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停水、停电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经核查了解,您拖欠物业费属实。物业公司在您购水时提醒您交纳物业费,同时已经向您正常售水。

二是房屋漏水问题。经核查了解,您的房屋目前在质保期内,按照相关规定,由开发企业维修。开发企业前面已经对房屋进行过两次维修。针对这次问题,物业公司将查看您房屋具体情况,待天晴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开发企业与您协商处理此事。

我区工作人员已经向您告知办理情况,您表示满意。感谢市民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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