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轩苑尚城售楼部遗失业主购房合同及发票

孤勇者
2022-08-09 10:58
点击数:

你好!我是轩苑尚城三期的业主!2021年11月售楼部通知让业主提交相关资料,开具全款发票!2021年12月1日我们给售楼部提交了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及首付收据,面积差价收据等原件!期间去售楼部两次,均以未开好为由!2022年8月是6日中午,售楼部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们说,开好的发票丢了,找不到了!下午我们随即去了售楼部,结果被告知,不止开好的全款发票,贷款合同,购房合同,所有上交的东西都找不到了!现在房本没下来,这些东西丢了以后怎么办?我们去找工作人员,推推拖拖,今天直接说让我自己想办法!希望相关部门看到后,能替我们做主!老百姓买一套确实很不容易!再次感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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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8-09 10:58
已转交 2022-08-23 17:47
已反馈 2022-09-05 15:28
已反馈 2022-09-0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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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苑尚城售楼部遗失购房合同和发票 住建局回复
宝鸡市
2022-09-05 15:28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购房发票及贷款合同确实丢失,但公司及贷款银行均留有存档。经公司与税务部门沟通,可将该发票底联调出,复印后加盖公章,交业主保存。贷款合同从贷款银行调出原件,复印后加盖公章,交业主保存。购房合同并未丢失,您到售楼部领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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