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9月25日与西安广发租房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光华路店签订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永松路小寨路街道四季南巷7号院小区西单元1楼中户的住房租赁协议,协议于2022年7月24日到期,到期后中介公司以没有恢复房屋原貌为由拒绝退还1个月房租押金2100元及多缴纳的一季度的物业费180元,合计2280元。联系中介公司客服人员态度恶劣,至今不予以将押金和物业费退还。
西安广发租房光华路店不退还押金和物业费
王太法
2022-07-2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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