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是长安区手帕张村2#楼(嘉天弥香郡)的一名业主,现有举报事项如下:
一、事情经过:近期发现本人所在小区的所处规划地块北侧开发区域在未提前告知情况下进行南北区域隔离的墙体施工,此项施工严重违反了2019年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以下简称“长安区规划局”)相关主要领导及负责人明确并给予“长安区手帕张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说明,即“前期整体大规划不变,南北同属一个大社区”,以及规划局盖章见证的2019年9月3日“西安嘉坤置业有限公司”与“西安嘉磐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联合文件-“《长安区手帕张村项目建设的情况说明》”之承诺“在长安区手帕张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地块与开发地块之间不设围栏隔离,并同意开发区域与安置区域共享公建配套、社区服务等资源”。
备注:2019年业主对于随意变更规划的事情提起行政诉,法院审理过程中,项目必须停工,但区规划局与两任开发商联合进行了《长安区手帕张村项目建设的情况说明》,说明中很明显,为了推进审批,那么现在看来就是一个笑话,是为了让业主撤销诉讼,先进行施工,如今又无人为此说明的承诺予以监督落实,请问区规划局在此事中属于什么角色?
二、当前状况:
1、我们于7月15日去长安区信访反映问题,区信访表示在月底组织一次多方(规划局、开发商、业主等)会谈,但7月25日区信访回复我们,长安区规划局表示“此事处于民事纠纷,他们不具备监管权利”,这种情况下,协调会没有条件举行。
2、业主自发再12345等相关渠道投诉,均没有实质性进展。
三、业主疑问
1、任何规划审批权均在区规划局,何谓““此事处于民事纠纷,他们不具备监管权利”?
2、规划变更影响一期业主利益,执行前未有任何公示并征得统一,业主进行了行政诉讼,规划局和开发商一起出了一纸说明,单现今违反承诺行为正在实施,为何不予处理?
3、作为主管部门,为何遇事都在推诿,不用自己的职权替老百办事?
再次,本人请求主管单位及执法部门:
1、尽快前往核实现场情况,责令“西安嘉磐置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施工行为;
2、对南侧区域全体业主进行书面说明社区整体规划及互联互通实施方案细则;
3、在未取得南侧区域全体业主同意情况下,禁止一切相关施工;
4、我们也将继续以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法维护民法典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绝不允许让资本肆意妄为、侵害群众利益、践踏法规尊严;
附:《长安区手帕张村项目建设的情况说明》、现场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