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尤金房地产欺骗消费者 退租乱扣违约金

张健
2022-07-1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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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6.26号在闲鱼看到租房消息,经过联系后与该公司西安尤金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签订合同,当时我与该公司看房人员确定说过我短租3个月,其表示也同意,并答应修好窗子,以及送来电风扇,但是其哄骗我说签订一年合同,到时候3个月满了给我退款,押金,并且说电风扇隔天送来,窗子修好。

合同签订完两天,我在其租房群询问电风扇什么时候到,没人回复,多次私聊发消息没人搭理,过了一周,我以为我说的都会好,我去其房子看的时候又发现起水管破漏水,无法租住,告诉其对方,并说明答应的电风扇,以及修好窗子,并没有落实。

此时与我签订合同5天时间还没有解决,导致我无法住进去,又过了5天在这五天中一直询问,但是其并不怎么回复,一直在说在修在修,直到7.6号告诉我修好了,但是已经跟我签订合同时间过去了10天才解决,导致我不想租住在该房子,并且该房子经常不关门。并且我租住的房子是厨房,非常的不安全,所以我不想租这个房子,并且与其协商,最终,我决定缴纳违约金,当时跟该公司人员谈的是违约金800元,但是到了该公司,该公司人员哄骗我鉴定了违约书后告诉我违约金是1300块钱,该公司从在这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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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住房租赁领域合同不公平专项整治
记者调查
2022-07-15 15:46

“租客延期缴付水电气费、物管费、滞纳金等,造成经济损失全由租客承担,且房东有权解除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期间,房屋一切设备设施由租客使用并负责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租客个人负责”……这些条款对于租房者来说,是不是很熟悉?是不是觉得不合理又无可奈何?

面对这些“霸王条款”,市场监管部门出手啦!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对住房租赁领域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的通知》(简称《专项整治》),从今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在陕西全省集中治理住房租赁领域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明确,此次整治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在住房租赁领域,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来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房屋租赁机构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是否使用格式示范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同时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

《专项整治》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组织人员对房屋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以及通过消费者协会、12315投诉举报情况,收集有关合同格式条款,集中归纳梳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强制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线索。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通知中明确要求,要加强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引导经营者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拒绝“霸王”条款,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指导,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及消费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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