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群众路革新巷一住户养鸡严重扰民

用户_xaWi
2022-06-3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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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群众路革新巷有一家住户养鸡,每天早上5:30-6:00和6:30打鸣,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楼上有每天晚上有上夜班的住户,晚上24:00下班,没睡四个小时鸡开始打鸣,据医院所给检查结果已经神经衰弱了,还望有关部门可以协调督促该住户停止这种扰民行为,谢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中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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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6-30 08:55
已转交 2022-07-04 18:01
已反馈 2022-09-02 16:47
已反馈 2022-09-0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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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革新巷住户养鸡扰民 饲养人将处理公鸡
宝鸡市
2022-09-02 16:47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金台区政府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群众路街道办事处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关于“宝鸡市金台区群众路革新巷一住户养鸡严重扰民”情况属实。群众路北首岭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发现,有居民在家中饲养的一只公鸡于凌晨经常鸣叫,鸣叫声干扰了周围住户的正常休息。经协调沟通,饲养人同意近期对其饲养的公鸡进行处理。

下一步,群众路街道办事处及北首岭社区将继续跟进,督促饲养人兑现承诺,确保周边居民休息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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