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租房存在各种问题坑骗租客 望住建局能管管

莫霖
2022-06-27 11:34
点击数:

本人在广发租房租了房,给大家说说,我是怎么被坑的。

第一点冒充个人房东。由于工作原因,我需要一个暂时落脚地方,就在各大平台,APP上看租房信息,我一直想找的就是个人房东,不喜欢中介,广发租房员工冒充个人房东发放信息,说房子是他的,带我看房的时候又说他是二手房东,并且一直加重语气说可以先交定金,直到最后签合同才发现是广发租房员工。

第二点签合同时催着我签并且阻挠我看合同。我当时去签合同是,是两人带着我去,一前一后,当我在细看合同时,他们员工在我旁边一直说合同是防小人什么的,你赶紧签你赶紧签,两人一起语言组织说我,导致我合同没有看完。导致我现在不想租房给我说有违约金我都是懵逼状态,都不知道。不要说我平常不看,平常要上班,为了明天生活。

第三点广发租房员工嘴里没有实话。

当我在看房时候,我问的很清楚后期我不想租了或者工作调动中间不租了怎么办,他们很清楚回答我最多扣掉你的押金,其他什么也不用,现在我不想租了,广发租房员工让我交违约金,并且在本次房租没到期让我搬走。

第四不负责任不作为。

当时给我租房的两位广发租房员工将我微信删除,没有任何通知,联系不上,导致我在当时看合同影响我出现问题没人负责。现在不租了,管房工作人员态度及其嚣张,到店里投诉互相踢皮球。

第五广发租房的霸王条约

你们可以自己去看看,广发租房合同涉嫌霸王条款。租房者本是社会底层,均属弱势群体,广发动辄以违约想胁迫,要求退租者交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无据。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2-06-27 11:34
已转交 2022-07-04 18:00
已反馈 2022-07-15 15:43
已反馈 2022-07-15 15:4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陕西:严打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等租房“霸王条款”
记者调查
2022-07-15 15:43

租房中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办?“请拔打12315投诉。”7月13日,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7月15日至10月15日,陕西将在全省集中治理住房租赁领域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严打各种租房“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整治将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在住房租赁领域,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来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房屋租赁机构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是否使用格式示范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同时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

据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租客延期缴付水电气费、物管费、滞纳金等,造成经济损失全由租客承担,且房东有权解除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期间,房屋一切设备设施由租客使用并负责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租客个人负责”“租客对房屋具有维修义务,如果因房屋质量而造成的损失,都由租客承担相应责任”“租赁期间,房屋发生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都由租客承担,与房东无关”等条款,对于租房者来说,就是住房租赁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房屋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及12315投诉举报等途径,收集有关合同格式条款,集中归纳梳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强制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线索。陕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引导经营者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拒绝“霸王条款”,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指导,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诚实守信意识及消费维权能力。

已反馈
陕西开展住房租赁领域合同不公平专项整治
记者调查
2022-07-15 15:44

“租客延期缴付水电气费、物管费、滞纳金等,造成经济损失全由租客承担,且房东有权解除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期间,房屋一切设备设施由租客使用并负责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租客个人负责”……这些条款对于租房者来说,是不是很熟悉?是不是觉得不合理又无可奈何?

面对这些“霸王条款”,市场监管部门出手啦!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对住房租赁领域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的通知》(简称《专项整治》),从今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在陕西全省集中治理住房租赁领域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明确,此次整治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在住房租赁领域,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来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房屋租赁机构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是否使用格式示范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同时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

《专项整治》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组织人员对房屋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以及通过消费者协会、12315投诉举报情况,收集有关合同格式条款,集中归纳梳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强制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线索。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通知中明确要求,要加强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引导经营者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拒绝“霸王”条款,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指导,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及消费维权能力。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