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新运花园小区的业主。“三供一业”改造期间咸阳市热力公司有一下违法违规行为:1.按照40元/平米向业主和原单位收取暖气“碰口费”。2.在小区公共设施空间紧张的情况下,利用供热垄断地位强逼原单位将小区内空置的锅炉房进行资产移交,不顾广大业主反对,转手将锅炉房出租给私人开办经营场所“伊曼莱住宿宾馆”和“陕西韾韵慧智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咸阳市热力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三供一业”改造不得向国企小区业主收取任何费用的政策规定,侵害了业主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请有关部门前来我小区调查核实,及时纠正咸阳市热力公司的违法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