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绿地新里城尔雅公馆5号楼1单元业主,去年8月被开发商强制交付车位,交付的车位位于车库负一楼3号楼与5号楼之间,5号楼2单元负一楼缺少重要人行通道,未按照图纸施工,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至今未开通人行通道。根据车位合同补充协议第二条2.2项中规定,需在60日内修缮,未在60日内修缮的出卖人赔付买受人双倍物业费,现在物业要求我们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且不缴费就不给收车位。
沣东绿地新里城尔雅公馆物业乱收车位管理费
吾先生
2022-06-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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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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