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绿地新里城尔雅公馆物业乱收车位管理费

吾先生
2022-06-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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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绿地新里城尔雅公馆5号楼1单元业主,去年8月被开发商强制交付车位,交付的车位位于车库负一楼3号楼与5号楼之间,5号楼2单元负一楼缺少重要人行通道,未按照图纸施工,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至今未开通人行通道。根据车位合同补充协议第二条2.2项中规定,需在60日内修缮,未在60日内修缮的出卖人赔付买受人双倍物业费,现在物业要求我们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且不缴费就不给收车位。

合同相关规定

此处黄色墙壁应该是人行通道门

此处为车库进入2单元通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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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6-17 10:50
已转交 2022-06-29 11:14
已反馈 2022-06-29 11:15
已反馈 2022-06-29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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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新里城尔雅公馆捆绑收费 严禁捆绑收费
沣东新城
2022-06-29 11:15

沣东新城开发建设部回复:2022年6月22日,贵单位发来的关于“绿地新里城尔雅公馆物业乱收车位管理费”的新闻线索调查函已收悉。沣东新城开发建设部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市民所反映绿地新里城捆绑收费一事问题,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条例,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不得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以外的其他服务合同作为向业主交付物业的前置条件强制捆绑、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以及变相收费。沣东新城开发建设部已要求物业企业严禁捆绑收费。

针对交付车位缺少人行通道,双方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如地产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沣东新城开发建设部已要求物业企也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并做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快速、妥善处置业主群众意见反馈。后期如遇到具体问题群众可拨打电话89106756进行反馈,沣东新城开发建设部工作人员将督促跟进。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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