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一线建筑工人。2020年4月本人(谢生富)和妻子(张素琴)在西宁信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咸阳市碧桂园秦都府项目砼工程9号楼、2号楼、7号楼承包老板刘厚鹏手下打混凝土活,2020年10月两人干完活后,公司与老板刘厚鹏给两人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后,《公司与老板签订承诺书》)承诺剩余劳务费(谢生富由公司支付20000元,老板刘厚鹏支付10000元。张素琴由公司支付6300元,老板刘厚鹏支付5000元)承诺在2021年6月之前付清。截止到2021年7月10日公司承诺的部分已付清。但老板刘厚鹏承诺的部分迟迟不付,(两人合计:15000元)。后两人找老板刘厚鹏多次催要,老板刘厚鹏无故推托。因本人和妻子年龄大了,身体不适,已无劳动能力,家庭困难。又因本人家住农村,文化较低,法律知识薄弱。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恳请书记帮我们两个拿回我们的血汗钱。万分感谢!
投诉人:谢生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