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诗未来街区开发商私自改市政供暖为锅炉供暖

用户_x93d
2022-06-0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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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改供暖方式:朗诗未来街区开发商前期宣传是市政供暖,项目建设过程中也说的是市政供暖,临近交房,在未通知业主也未征求业主的意见的情况下,私自自建锅炉供暖,更改供暖方式,原本是热计量间的用途,目前改为了锅炉房,改变了原有基础设施的使用用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噪音污染。

2. 环评报告严重造假:朗诗锅炉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存在明显造假:报告中称排水、电力、燃气管线已经敷设到位,与实际不符,严重造假。实际上小区周边没有任何一条可以通行的市政路,目前水电气管网均没有铺设。

3. 锅炉房未批先建,改变原有基础设施的使用用途:在此情况下,环评报告居然能够通过政府的审批。同时编制报告审批批准之前,小区锅炉房主体工程已经建成,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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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6-09 10:12
已转交 2022-07-27 16:55
已反馈 2022-07-2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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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诗未来街区开发商私改锅炉供暖 部门回复
沣东新城
2022-07-27 16:58

沣东新城开发建设部回复:2022年7月20日,贵单位发来的关于“朗诗未来街区开发商私自改市政供暖为锅炉供暖”的新闻线索调查函已收悉。沣东新城开发建设部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有关该小区供热配套情况:经沣东新城开发建设部与上级主管部门调取备案购房合同,关于供热条款约定为:“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合同项下商品房的采暖如纳入城市供暖系统的,以市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买受人入住以后向相应的经营管理单位缴纳费用,并办理开通手续后方可使用,合同项下商品房的采暖如为小区集中供暖的,收费标准按照同期市政供暖收费价格执行,温度按照 《西安市供热管理条例》执行。供暖设备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第二个采暖季且小区入住率达到70%时达到使用条件。”

经核实,该项目供热现由秦华热力公司实施,采用区域锅炉房供热(天然气锅炉),属于集中供热的一种形式,符合《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八条“鼓励采用区域锅炉房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中供热”相关要求,供热温度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相关条款执行,收费标准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复函》中居民集中供热相关要求执行,秦华热力公司具有西安市所发集中供热经营许可证,且该项目已在沣东新城行政审批局备案。

因此朗诗项目供热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一种供热形式,如用户有异议,可继续向开发商及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

特此回复。

附件1:陕西秦华热力有限公司《西安市集中供热经营许可证》;

附件2:朗诗未来街区供热中心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

附件3:陕西政务服务网朗诗未来街区供热中心建设项目备案记录

附件4:备案购房合同有关供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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