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医科学校21年实习的学生,我们当年实习那年学校收取了学费,然后在临近实习又收取了实习费总计13000元左右,根据中职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不能收取实习费,或者收取实习费就不能收取学费,其中是22年第20条16年文件19条规定,因为最后一年没有在学校上学,我多次投诉杨凌陕西医科学校。学校校长说走到那里他都不怕!别的学校实习费都是在学费里含着,只有我们是在学校交一万多学费,实习一年都在医院,还要在到医院去交实习费,我们要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学生想知道有人管吧,让一个学校无法无天,上课连老师都没有上自习。
陕西医科学校违规收取实习费 请相关部门关注处理
匿名
2022-06-0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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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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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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