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6月26日开始,我与阎良区缤纷城鸿坤健身经协商口达成头协议,承接鸿坤健身广告物料设计制作业务。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及付款时间,但是,我方已完全履行协议完成物料制作并交付鸿坤健身使用,然而鸿坤健身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截止2021年 11月 25日,共计制作费用为48777.4元。
2020年9月29日由张某博(合伙人及和我方业务联系负责人)微信转账支付费用20000元后欠款余额为:28777.4元。此后我方多次和张某博沟通支付剩余款项一事,时至近日仍未收到后续支付款项。其后张某博退股离职后,鸿坤健身法人李某超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无法直接沟通,只能通过店经理中间传话。张某博和李某超互相推诿,不解决也不给明确解决办法。无奈之举才在此留言。钱虽不多,但也是辛苦钱,血汗钱,希望相关部门能出面解决此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