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绿城桂语江南业主, 2021年12月中旬,开发商交付房屋,我发现房屋玻璃有大面积且集中伤痕,多次向物业报修反映,要求开发商维修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玻璃,开发商和玻璃厂商一直拖着不予处理。
直到今年5月初我投诉给浐灞住建局,当时开发商就告知住建局:是因为我收房后自己造成的,不对划痕处理!(开发商这是不想承担责任,污蔑业主,我并没有收房!!!!)5月17日住建局、绿城管理现场负责人,绿城物业三方现场勘察,现场情况:负责人不承认我家报修,说没有任何记录,经住建局要求核实我家第一次报修玻璃的时间,按照报修处理,我去年验房时就不停的反映给物业管家(现已离职),5月18日经住建局工作人员张工联系前管家,确认过此事,并打电话给绿城负责人要求处理,面对业主则坚持不处理,推诿,态度恶劣,认为是业主自己造成的,非要业主提供证据。
首先我没有收房,其次我也没有进行任何装修入住,我自己怎么造成,受害者还被要求提供证据?我是业主我发现问题找你们了,当时开发商不停的说一直不处理,托到了今年5月份!5月20日,业主,绿城现场负责人,物业经理三方现场,一会说要求前物业管家现场指认,一会说指认了也不给换,故意刁难业主!!因为没有住建工作人员,现场甩门而出!5月26日,浐灞管委会工作人员再次打电话给负责人要求处理,依旧推诿,一直辩称给公司上报,公司正在协商,已经过去半个月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