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名护士,2021年12月至1月份受未央区政府委托我们医院(西安市未央区脑康心理康复医院)支援全市核酸采样工作。
我个人冒着生命危险按时完成医院交给我的任务,结果4月份听同事说未央区给我们每人200元补助,但是区上把钱已经给医院了,但是医院以各种理由克扣,未按[2016]4号文件执行为按人社部 国家卫健委 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爱护关心一线医护文件政策,还拿国家补助的钱来代替发工资,我打电话给区卫健委,区上一直说是钱反正发了,至于医院怎么发他们不知道也没法管,我就想问这个政策是给医疗机构补助,还是给个人补助,望贵部门调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