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乐城公园小区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

弘鼎
2022-05-22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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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乐城公园二期。产证迟迟无法办理。开发商一拖再拖。2021年十月。做出虚假通告让业主。交纳各种费用。但至今仍然无法办理。开发商却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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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22-05-25 18:16
已反馈 2022-06-0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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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城公园小区房产证无法办理 督促企业提交资料
城固县
2022-06-09 11:12

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一)基本情况 乐城公园二期项目由汉中嘉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共修建9栋楼。其中15号楼已经办理首次登记,1-8号楼因汉中嘉汇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提交相关不动产登记办理材料,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调查情况

按照国家规定,不动产登记依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对于商品房项目,首先由开发商持登记申请、规划及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4.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6.其他必要材料。首次登记办理后,由开发商与购房者共同持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为购房人核发不动产证。截止目前,因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尚未收到该小区开发企业申请办理1-8号楼的不动产总登记的相关资料,所以目前不能为其办理不动产总登记。

(三)处理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已提前做好办理该幢楼不动产登记的其他前期准备工作,并将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流程等一次性告知开发企业。同时,已督促该开发企业尽快提交资料,待相关申请材料齐全并提交县自然资源局后,我县将及时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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