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天玺台2号院商铺产权从70年变为40年

用户_xRbD
2022-05-2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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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年在宝鸡市渭滨区聚旺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渭滨区天玺路2号院够买了一间商铺,够买时销售员欺骗我多次说商铺不动产使用年限为70年,最终签订正式合同进行够买,合同里的商铺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为2080年4月19日,结果在2021年7月份办理房屋不动产使用证时年限成了40年,我未进行办理,找开发商多次进行协调处理,开发商人员继续欺骗我不给处理意见,我一般老百姓把他们没有办法!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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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5-20 10:01
已转交 2022-05-25 17:30
已反馈 2022-06-13 16:25
已反馈 2022-06-1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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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玺台2号院商铺产权变为40年 住建局答复
宝鸡市
2022-06-13 16:25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合同约定从属法律法规,如感觉自己权益受损,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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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玺台2号院商铺产权变为40年 律师解答
宝鸡市
2022-06-14 14:13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表示:该楼盘审批时底层商户产权便为40年,商铺不存在70年产权,开发商审批流程不存在违规,属于合同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余小倩律师表示:该楼盘属于商住一体,土地使用年限应该为固定统一,只是在售卖时将商铺与住宅的年限进行了区分。商家在售卖时未向业主解释清楚,或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重大误解,业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接触该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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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律师说丨房屋产权从70年变为40年 开发商是否违约?
宝鸡市
2022-06-22 15:30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买商铺时说好的不动产使用年限是70年,结果办理房屋不动产使用证时年限成了40年,开发商不是欺骗购房者吗?”近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网友反映,自己2019年在宝鸡市渭滨区购买了一间商铺,当时签订的合同里写着商铺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2080年4月19日,结果等办理房屋不动产使用证时,商铺产权年限变成了40年。

购买的商铺产权从70年变为40年,开发商是否涉嫌合同违约或欺诈误导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该如何维权?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邀请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进行法律解答。

赵小东:

一、如果开发商明知无法办理使用权70年,合同中却标注为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涉嫌存在合同违约或欺诈误导消费者行为。

二、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国家,无论是住宅还是商铺,所占用的土地都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我们常说的住宅70年产权和商铺的40年产权,本质上都是指土地的使用权。同时,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因此,纯商铺作为商业用地,其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40年。对于开发商所说的商铺年限有70年的说法购房者不可轻信,一定要查看他的土地使用权证件。

三、如开发商涉嫌存在合同违约或欺诈误导消费者行为,双方可以就目前现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购房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可以就合同中的70年土地使用权内容违反国家法律为由,提起诉讼,申请合同无效、退回商铺,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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