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鱼化街道隆基泰和售楼部
二.诉求:请高新区燃热办驳回兴正伟的集中供暖许可
三.具体问题:
1、《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中规定,使用干热岩作为热源的申请企业,应提供农水局的用水许可批复。兴正伟公司并未拿到用水许可,燃热办为何不驳回该公司的供暖许可申请?
2、《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中规定,申请企业应具有相关技术人员和证书,但兴正伟并不满足这些要求。目前市住建已开展对兴正伟资质的调查,请问燃热办是否认真进行了审查,审查的结果是什么?
3、根据西安市办公厅的【2019】39号文,对市政集中供暖可以覆盖的地区,优先发展市政集中供暖。隆基泰和小区门口就是市政管网,使用中深层地热不仅违反办公厅相关要求,也违反了西安市的集中供热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