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新区燃热办驳回兴正伟的集中供暖许可

疯狂的鸡腿
2022-05-1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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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鱼化街道隆基泰和售楼部

二.诉求:请高新区燃热办驳回兴正伟的集中供暖许可

三.具体问题:

1、《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中规定,使用干热岩作为热源的申请企业,应提供农水局的用水许可批复。兴正伟公司并未拿到用水许可,燃热办为何不驳回该公司的供暖许可申请?

2、《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中规定,申请企业应具有相关技术人员和证书,但兴正伟并不满足这些要求。目前市住建已开展对兴正伟资质的调查,请问燃热办是否认真进行了审查,审查的结果是什么?

3、根据西安市办公厅的【2019】39号文,对市政集中供暖可以覆盖的地区,优先发展市政集中供暖。隆基泰和小区门口就是市政管网,使用中深层地热不仅违反办公厅相关要求,也违反了西安市的集中供热专项规划。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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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5-16 17:10
已转交 2022-05-25 17:19
已反馈 2022-05-27 16:45
已反馈 2022-05-2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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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正伟公司资质涉嫌造假 西安市住建局回复
高新区
2022-05-27 16:45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我们对您反映陕西兴正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予以受理,正在开展调查工作,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下一步,我们将依据核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把核查及处理情况向您反馈。

根据自2018年10月8日起施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8〕45号)规定,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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