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月份租住该公寓陈家庄小区一房,看房时业务员存在欺骗行为,房屋不符合提供的住房信息,签合同时说明中途可以转租,个人承担转租费半个月房租,合同变更费。本人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进行转租,一个月没消息,邻近交租期限,多次声明将断水断电,在本人房租未到期钱断电。
提前15天要求我退出房子,剩下的房租押金预交的水电管理费均不退还。存在欺骗租赁,提前断电断网影响我居住,最后判别我违约还不退还押金及其他费用。转租事件提前一个月通知,仍然拖延到退房日期,故意拖延,骗取押金和剩余房租水电费管理费。要求退还剩余房租费用和预交的的水电钥匙押金。审查费用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