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延安新区阳光城二地块4-502的业主,在我的书房内无故多出一个宽1.75米高2.9米厚0.6米的消防风井(经过调查阳光城为了加盖一层多卖钱,然而通不过消防上的验收,被迫才在我的房子内修建的这个消防风井);还有二地块5号楼外的的商品房与阳光城宣传时的沙盘严重不否
此结构与阳光城的样板间不符,与阳光城前期宣传也不符,与其他楼同样户型也不一样,我多次反映到延安市新区管委会和延安市新区住建局,但是延安市新区管委会和延安市新区住建局对阳光城的虚假宣传始终不查处,就让我们和阳光城协商或者说这个属于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着了,你们去找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业主多次找到阳光城协商阳光城答应消防风井按照占去的房屋单价面积赔偿
这个消防风井严重影响了房子的使用功能,由于这堵消防风井,致使我们书房的门也安装不成,连一张床也放不下,就相当于这间房子什么也干不成,就报废掉了,这不是赔几千元的问题,我们既然一百多万已经花出去的,也不在乎这几千元元,再退一步讲,阳光城你给我们赔这个几千元,本来你就要赔,因为你们占去了我们的使用面积,交房时你们说还要有有关部门具体测量面积,多退少补,那使用面积叫你们风井占去了,按咱们的合同规定,多退少补,理所当然你们就要赔了。
再次恳求相关部门对延安市新区阳光城的虚假宣传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