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新区阳光城虚假宣传 交房与样板房不符

阳光城业主
2022-05-1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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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延安新区阳光城二地块4-502的业主,在我的书房内无故多出一个宽1.75米高2.9米厚0.6米的消防风井(经过调查阳光城为了加盖一层多卖钱,然而通不过消防上的验收,被迫才在我的房子内修建的这个消防风井);还有二地块5号楼外的的商品房与阳光城宣传时的沙盘严重不否

此结构与阳光城的样板间不符,与阳光城前期宣传也不符,与其他楼同样户型也不一样,我多次反映到延安市新区管委会和延安市新区住建局,但是延安市新区管委会和延安市新区住建局对阳光城的虚假宣传始终不查处,就让我们和阳光城协商或者说这个属于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着了,你们去找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业主多次找到阳光城协商阳光城答应消防风井按照占去的房屋单价面积赔偿

这个消防风井严重影响了房子的使用功能,由于这堵消防风井,致使我们书房的门也安装不成,连一张床也放不下,就相当于这间房子什么也干不成,就报废掉了,这不是赔几千元的问题,我们既然一百多万已经花出去的,也不在乎这几千元元,再退一步讲,阳光城你给我们赔这个几千元,本来你就要赔,因为你们占去了我们的使用面积,交房时你们说还要有有关部门具体测量面积,多退少补,那使用面积叫你们风井占去了,按咱们的合同规定,多退少补,理所当然你们就要赔了。

再次恳求相关部门对延安市新区阳光城的虚假宣传进行查处!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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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5-12 09:26
已转交 2022-07-27 15:09
已反馈 2022-07-27 15:09
已反馈 2022-07-27 15:0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阳光城交房与样板房不符 延安市场监管局回复
延安市
2022-07-27 15:09

延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你单位转办的“西部网留言反映延安市新区阳光城虚假宣传,交房与样板房不符”投诉举报信息(编号:2022052600382),已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延安阳光城公司对外公开展示的样板间与实际交房不符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延安阳光城公司对外公开展示的样板间虽不存在风井管道,但当事人所反映的有风井管道的户型在该项目中也是真实存在的,且样板间内有“相同户型因楼栋、楼层、朝向等不同存在差异”的提示。业主购买的房屋户型图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该户型图通过墙体位置呈现消防风井管道的存在,且业主在所附图纸上签字确认并摁手印。

二、关于阳光城厚德园5号楼外的商业体与阳光城宣传沙盘不符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阳光城在沙盘放置的提示牌明确标示现有展示效果仅供参考,并标示有“未有列举之内容或更改、变动,请以政府最终审批文件及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为准”等公示信息。经与新区管委会规划局相关人员联合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提取了相关文件,其中《延安北大阳光教育小镇项目(二期)二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标明延安北大阳光城教育小镇项目(二期)A1-24地块(二标段)商业体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的相关要求建设,与政府审批文件及竣工验收文件相符。

根据调查,从事实上无法认定延安阳光城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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