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孟村镇双水村三组村民违建何时才能拆除?
张重鑫 发表于 2022-04-28 09:28 点击数:
-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建房时不得影响四邻、通行、采光、水路、电路等。可是西安市蓝田县孟村镇双水村三组村民刘某某在未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建成,已经影响到其他人的通行、采光、水路、电路等。
国家三令五申一再强调禁止违章建筑,在2020年建房的时候因违建就被孟村镇政府有关部门查处被认定为违建,一直没有拆除,就在今年3月份孟村镇政府责令其拆除,且已下发拆除通知书,为何迟迟到现在不见拆除?法律的正义何在?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蓝田县 。
-
蓝田县双水村村民违建何时拆除? 责令停工整改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2]第05048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安村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反映人张某鑫,为孟村镇双水村三组村民;被反映人张某利,孟村镇双水村三组村民,为张某鑫祖父的第五子(张某鑫的五爸)。目前张某鑫和张某利在村内已各有一处安全住房,在分配祖辈遗留的老宅基地时双方产生矛盾。
2020年4月张某利在自己老宅基地上建房(位于张某鑫祖父遗留老宅前),原宅基地面积76平米(1995年领取土地证),目前拆旧建新的为四间一层,面积超出原宅基地证面积。
对于老宅权属以及新房挡路问题,2021年5月17日,经双水村委会约谈当事人并调查了解,遗留的老宅有遗嘱,张某鑫家只占其中一份。经过多次调解,张某鑫、张某利夫妇当面了化解矛盾,双方达成协议。
目前,孟村镇人民政府已对张某利的违建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依据相关政策计划对张某鑫旧宅基地予以收回,对张某利违建逾期不整改的,将联合土地执法部门查清土地性质和事实后,采取措施联合执法。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发表您的看法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