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城关街办职工医保为何只交一季度?

洛南人
2022-04-20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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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洛南县城关街办的职工,去年确诊为恶性肿瘤,每个月需要到医院做治疗,今年因单位迟迟没交医保,我元月份和二月份的住院费用报销不了只能自费,好不容易等到3月底单位交了医保,我想这以后就可以在医院报销了,可是单位只交了1-3月份的,四月份又断了,在医院还是报销不了,真不知道啥时能正常?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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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4-20 09:24
已转交 2022-04-26 17:00
已反馈 2022-05-1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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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职工医保为何只交一季度? 政府办回复
洛南县
2022-05-12 14:29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贵单位《民生热线》栏目中网友洛南人反映“洛南县城关街办职工医保为何只交一季度”(网调字[2022]第04100号)传真件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医保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商政发〔2022〕3号)第十四条规定: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当年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自补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规定:税务部门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征缴管理,按时足额征收应缴费款,基金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并将征缴信息及时反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上述规定,我县职工在按时缴医保费后,可以按照程序享受保险待遇。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县政府已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梳理报销程序,严格落实医保各项政策,按政策及时报销各种费用。同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配合,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各种政策的落实。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县医保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希望贵单位一如既往地关注洛南医保,支持洛南发展,帮助我们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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