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出租车司机漫天要价乱收费 违规营运

上善若水
2022-04-1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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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5日下午3点,我于长武县五里铺村义乌商贸城前搭乘牌照为陕DS5550的出租车到凤口高速公路口,到达后出租车司机要求我支付35元的费用,我质问为什么不按计价器打表收费,该司机回应称,长武县出租车都不打表收费,我让给开具发票才能支付35元,该司机以车上没有票据为由拒绝开具发票,并口头威胁如果不支付35元将把我拉回五里铺原地,并已经掉头准备将我拉回原地,我支付25元后才勉强答应我下车,期间服务态度恶劣,语言粗鲁,当前疫情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出租车是大部分人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出租车更是城市一张特殊“名片”。出租车司机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整个行业,也彰显着一个城市的形象,体现着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部分出租车司机违规乱要价的行为,严重影响着整个县城出租车行业的整体文明形象,也会影响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发展。最后,希望政交管部门加强监督监管,严查疫情期间出租车司机乱收费乱问题,对该司机违规营运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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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4-18 10:09
已转交 2022-04-26 16:42
已反馈 2022-05-0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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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出租车司机违规营运 给予罚款200元
长武县
2022-05-07 15:16

长武县交通运输局回复:4月29日接到县政府转来网友“上善若水”反映“长武县出租车司机漫天要价乱收费违规经营”的网上舆论调查函(网调字[2022]第04081号)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此事件进行调查,经查: 我县至诚出租客运公司陕D-S5550号出租车运送当事人前往312国道凤口高速路口,在未打计价器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支付35元的费用,在当事人质问下,未出具发票收取车费25元后才勉强答应当事人下车,期间语言粗鲁,服务态度恶劣。该事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驾驶员对各项规章制度存在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思想,且服务意识不强,为教育其他驾乘人员及本人,我局执法大队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是责令该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

二是给予驾驶员文东红停班反醒3天,全司通报批评;

三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200元;

四是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我局执法人员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

最后,真诚欢迎热心市民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进行监督,我局将继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全力营造良好的运输环境,努力为广大乘客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便捷的客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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