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姐老火锅大雁塔店多收楼下便利店电费不退还

y
2022-04-1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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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安市曲江新区唐久便利大雁塔南广场店店长爱人,我爱人在2019年至2021年一直承包该店,自负盈亏,因与佩姐老火锅大雁塔南广场店属于同一地块(楼上楼下),只能使用一个总电表,故总电表安装在佩姐老火锅二楼,由佩姐老火锅法人向物业代缴电费,楼下则安装单独电表,根据其每月抄表度数,以银行卡转账的方式缴纳电费,一直按照每度1.34元每度交电费,根据2021年5月7日曲江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发布的《西安曲江新区关于贯彻落实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告》,根据政策内容,自2019年3月至2021年6月本应退还属于我爱人的电费退费金额高达91952.25元,国家出台了相关惠民政策,物业已经返还多收的电费。但佩姐老火锅法人至今非法侵占属于我爱人应得部分,属于严重违反转供电政策,自2021年7月以来多次讨要属于我爱人应得部分退费金额,均被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拒不返还且行为恶劣,目前该法人打算以转让商铺的行为逃避属于我爱人应得部分退费金额,请帮忙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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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4-14 09:44
已转交 2022-04-26 16:32
已反馈 2022-05-1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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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姐老火锅多收楼下便利店电费 已达成一致
西
西安市市场监督局
2022-05-10 16:52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关于网友“y"反映“佩姐老火锅大雁塔店多收楼下便利店电费不退还”的情况:

经市市场监管局曲江新区分局调查,西安唐韵尚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门头为“佩姐老火锅”,以下简称“佩姐老火锅”),因该幢商业为4个独立主体(分别为佩姐老火锅、天下第一面、绝味鸭脖店、唐久便利店),只有一个缴费电卡,该电卡由“佩姐老火锅”管理,“佩姐老火锅”按物业公示电费标准每月预存足额电费后,再根据实际用电量向其他三个用户收取电费。为“佩姐老火锅”供电的主体为西安曲江文商物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落实转供电政策时,已于2021年7月5日清退“佩姐老火锅”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6月30日电费共计162926. 40元。清退电费后,按0. 6607元的标准执行电费政策,无加价行为。2021 年7月,“佩姐老火锅”因与唐久便利店在退费金额中存有争议,电费未退。

经市市场监管局曲江新区分局执法人员调解,“佩姐老火锅’承诺立即清退多收取的电费,双方已于2022年4月29日签订退款协定,约定于4月30日之前退还73600元电费给唐久便利店。

4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曲江新区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反映人核对退费金额和处理结果,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和感谢。

5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曲江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联系反映人,反映人称,双方对退费金额和退费时间已达成一致意见,目前还暂未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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