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市曲江新区唐久便利大雁塔南广场店店长爱人,我爱人在2019年至2021年一直承包该店,自负盈亏,因与佩姐老火锅大雁塔南广场店属于同一地块(楼上楼下),只能使用一个总电表,故总电表安装在佩姐老火锅二楼,由佩姐老火锅法人向物业代缴电费,楼下则安装单独电表,根据其每月抄表度数,以银行卡转账的方式缴纳电费,一直按照每度1.34元每度交电费,根据2021年5月7日曲江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发布的《西安曲江新区关于贯彻落实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告》,根据政策内容,自2019年3月至2021年6月本应退还属于我爱人的电费退费金额高达91952.25元,国家出台了相关惠民政策,物业已经返还多收的电费。但佩姐老火锅法人至今非法侵占属于我爱人应得部分,属于严重违反转供电政策,自2021年7月以来多次讨要属于我爱人应得部分退费金额,均被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拒不返还且行为恶劣,目前该法人打算以转让商铺的行为逃避属于我爱人应得部分退费金额,请帮忙解决。
佩姐老火锅大雁塔店多收楼下便利店电费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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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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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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