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地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取暖费降温费问题

蛋蛋
2022-04-06 17:07
点击数:

领导你好,我是渭南地区的一名劳动保障协管员,2007年7月经过统一考试、培训参加的工作,至今已经工作了14年,期间我们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但是我们的福利待遇总是不尽人意,没有降温费取暖费,也向市上反映过,回复是省上没有发文他们也没有办法,但是省上的文件是我们享受单位的各项福利,工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算,(据了解,延安地区已经发放了降温费和取暖费,我们很不明白,陕西不是一个整体么?难道真的是叫的大声的孩子有奶吃?)可是我们的工资从来没有达到60,更不要说取暖费降温费了。工作中,我们和那些正式工一样干活,甚至比他们做的还好,疫情期间,我们和公务员正式工一起在小区值班、入户排查,年底了,人家各项奖金,有的工资还发13个月,为什么干活的时候是单位的一员?干完活了我们就又恢复了临时工的状态?感觉很悲凉!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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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4-06 17:07
已转交 2022-04-26 16:43
已反馈 2022-05-11 17:25
已反馈 2022-05-1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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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协理员福利待遇问题 渭南人社局答复
渭南市
2022-05-11 17:25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近期,市政府办公室转来贵栏目关于网友“蛋蛋”反映有关劳动保障协理员福利待遇情况的调查函已收悉,针对所述问题,我们及时摸底情况,并积极与省人社厅联系,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全市人社事业的关心,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我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生力军,承担着大量的一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为民服务事项,直接面对面向千家万户宣传落实政策和提供人社服务,是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力量。

针对网友“蛋蛋”所反映的问题,一是全省现行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未对协理员的降温费和取暖费进行明确,我们已将取暖费和降温费诉求形成工作建议向省人社厅进行了报告,省人社厅答复近期全省将组织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摸底调研,届时会出台新的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对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福利待遇进行重新明确;二是按照全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劳动保障协理员属于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制定,从业人员在岗期间依法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带薪休假。自2015年以来,我市已建立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增长机制,各项社会保险都按时足额交纳。据了解掌握,我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现行标准在全省属于较高水平。

政府设置公益性岗位(含劳动保障协理员)是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缓解暂时就业困难而出台的一项就业援助政策,希望广大劳动保障协理员对就业援助岗位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充分的心理预期准备,支持鼓励通过自身努力找到更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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