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阳光庭院未接房却要补缴物业费合理吗?

乐对人生
2022-03-2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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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洛南县石坡镇香山村村民,系2021年7月22日洪灾受灾户。洪水冲走了我的房屋及所有资产。灾后在县城阳光庭院安置。现在房子需要装修,我去物业办理手续,物业告诉我要补交2019年至今的物业费,共计六千多元。装修资金都是贷款支撑,我还有两个孩子上学,老人身体不好,本人也无一技之长,生活开支非常困难。此种情况我已反应给镇扶贫办,但两周未果。且此安置房我于今年二月份刚接手。我想问一下,此款项是否由我来出?政府能否出面协调一下?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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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3-22 09:56
已转交 2022-03-30 18:05
已反馈 2022-07-1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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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庭园未接房却要补缴物业费 问题已解决
洛南县
2022-07-12 17:56

洛南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回复:现就贵刊2022年3月22日网友“乐对人生”反映“洛南县阳光庭园未接房却要补缴物业费合理吗”问题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有效解决我县7.22等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倒(危)房户搬迁群众安置问题,我办结合“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存量安置房结余实际,对有移民搬迁意愿的受灾群众利用易地放弃房源进行了搬迁安置,因此,才会出现网友反映“阳光庭园未接房却要补缴物业费”问题。

收到群众反映问题求助单后,我办迅速与阳光庭园物业进行沟通,于2022年3月29日专题向柳林置业有限公司报告,申请免除阳光庭园小区5户“7.22”暴雨洪涝灾害搬迁群众未交房期间的物业费用,明确上述5户搬迁群众的物业费从分房之日(即2021年11月22日)算起。同时,与阳光庭园小区“7.22”暴雨洪涝灾害搬迁群众进行沟通,告知已同小区物业协调处理意见,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截止目前,阳光庭园小区“7.22”暴雨洪涝灾害搬迁对象未接房补缴物业费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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