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问题2年了没处理好!陕西紫光热力如何保障供暖的?

王敏
2022-03-21 13:01
点击数:

位于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543号院供暖是陕西紫光热力供暖,之前是华衡物业与他们签署的。

说是三年内部涨价,今年供暖才是第三年还不是24小时供暖 6.8元一个平方,在百度搜索陕西紫光热力他们供暖很多小区包括莲湖区长安区碑林区临潼区等等。人家小区都是区政府和区城服集团协调的,24小时供暖还是5.8元一 个平方,为什么碑林区不可以这样执行呢?投诉多次很多回复等于没有回复,而且他们2月底就停了暖气费用还要全收。凭什么呢?投诉了几百次回复都是一样的没相关部门给处理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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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3-21 13:01
已转交 2022-04-02 15:53
已反馈 2022-04-0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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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紫光热力如何保障供暖的? 碑林区回复
碑林区
2022-04-02 15:53

碑林区委网信办回复:发现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的“暖气问题2年没处理好!陕西紫光热力如何保障供暖的?”的问题后,碑林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碑林城市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一是该小区为自备锅炉,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市物发(2016)117号《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及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价格(2020)15号文件《关于修订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根据运行成本调整收费价格符合文件精神;

二是2021年6月份,紫光公司相继向街道办事处、小区居委会以及物业公司等单位发去调价函,并深入社区街道、居民小区走访征求意见,又在正式供暖前十天,紫光公司将关于价格调整到6.8元/㎡/月的告示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张贴公示,所有调价程序符合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及117号文件规定,大多居民给与了理解与支持。

三是对于居民投诉2022年2月底停暖事宜,经核实,因该小区锅炉突发故障,被迫临时停暖一天进行抢修,紫光公司工作人员已及时告知了业主。

碑林城市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督促紫光公司做好供暖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业主的沟通联系,持续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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