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城建局小区改造中居民热水器被拆除破坏

陈红军
2022-03-15 09:13
点击数:

领导好:我是韩城市新城区人民路南段城建局小区居民,老旧小区改造是国家惠民工程,深受市民拥护。

我在3月3号反馈陵北社区及拨打市长热线,反馈住建局责成陕西九建施工单位将居民个人楼顶太阳能热水器无损拆除交给业主本人(部分为新装)再施工,反馈未得到任何复。

现陕西九建公司施工方野蛮施工,破坏居民个人财产(楼顶太阳能热水器及附属设施),期间韩城市住建局及陵北社区未深入小区民意调查及居民签字确认个人财产。目前陕九建施工方已将居民个人楼顶太阳能热水器拆除破坏。

陕西韩城市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单位,要求其负责赔偿我个人财产太阳能热水器(大24管)价值6000元,安装费及附属材料及人工2000元,合计8000元。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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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3-15 09:13
已转交 2022-03-30 18:00
已反馈 2022-04-13 16:23
已反馈 2022-04-13 16:2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城建小区改造居民热水器被破坏 韩城市回复
韩城市
2022-04-13 16:23

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到韩城市人民政府转办的西部网韩政督【2022】36号,关于网友反映的“韩城市城建小区改造居民热水器被破坏有关问题”,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业主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属实。2021年11月9日我们就对韩城市新城街道陵北社区城建小区改造事项及要求进行了公示,后因天气原因和疫情影响,暂停了施工。2022年2月下旬我单位多次同陵北社区、城建小区业委会沟通老旧小区改造进场事项,得到可以进场施工的回复后,我单位于3月3日对该小区改造事项及要求再次进行了公示,并于3月11日由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场施工。公示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拒绝拆除屋面附属物(太阳能等)的要求,在拆除屋面附属物前施工队还多次和小区业委会联系,确认业主是否同意拆除,业委会给予的回答为同意全部拆除,并指定屋面附属物拆除后的堆放地点。施工队按照业委会要求拆除后放置于堆放点,并当面交付业委会。

因公示期间无居民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且施工队按照小区业委会的要求完成了拆除工作并进行交付。所以您所提出的赔偿要求无法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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