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长里村综治办有无权力拖村外马路边的车?

王力
2022-03-14 10:31
点击数:

昨天晚上我把车停到长里村三队门外面垃圾桶附近,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收到短信说我的车被拖走了, 我车上有电话号码,但是没有人给我打过电话,直接把我车托走,让我到村委会去处理,然后过去就让我交320块钱才能取车,不交钱不给取车,托车的地方离我停车的地方不到一公里,为什么会收取这么高的费用,请问还有没有王法。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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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3-14 10:31
已转交 2022-03-21 17:40
已反馈 2022-03-21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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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律师说丨村综合治理办公室有权拖车和罚款吗? 律师解答
民生热线栏目组
2022-03-21 17:40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村综合治理办公室有权利拖车及罚款吗?”近日,网友邹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2月20日晚8时,自己将私家车停在西安高新区长里村路口,随后被村综合治理办公室拖走,并扣在长里村便民停车场,被告知交费320元拖移费才能将车开走。网友质疑,村综合治理办公室有无权力对村外马路边停车拖车,并且收取费用?”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上海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文哲。

于文哲:

拖车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的扣押行为。村上综治办是否有权拖车,关键是需进一步确认村综治办是否获得了有权部门相关行政执法授权或委托。如果村上综治办获得了授权或委托,则其有权在授权或委托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

同时,执法时应当出具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如《领取扣押车辆通知书》等)。假设村上综治办因有权部门对其授权或委托获得行政执法权,其不应当收取拖车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执法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应由车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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