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罗震东律师建议:
1、教育培训机构不论有没有资质,工作内容实质是教育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托管期间是有教育管理职责的。不管孩子是上课还是课间摔倒,教育机构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员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我们的民法典都有明确的规定。
2、对于商场,属于一个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管理范围内对消费者、或者路过的公共人员起到安全保障义务。在这个事件里面,教育机构进行公共的教学活动是收费的,作为商场的管理者,应当在某些方面提供安全保障义务,现在出现小朋友摔打事件。最终如果有证据证明商场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小朋友的摔伤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家长如果在场,这个监护责任有没有转移,上课的时候所有的孩子是受教育机构的安排和教育管理,课间如果家长在场。家长也应承担部分监护义务,如果家长没有在场,那么全程应当是由教育机构承担责任。
西安市莲湖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回复:接到网民反映“孩子在大唐西市小水滴轮滑俱乐部摔伤 商家拒不担责”留言后,我区安排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经核查,小水滴轮滑俱乐部营业执照未包含轮滑培训,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已向该俱乐部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针对网民孩子摔伤情况,经了解,该儿童并未在小水滴轮滑场地内摔伤,是由其家长带孩子在商场其他地方玩耍时摔伤,且商场在该区域张贴有“轮滑禁止入内”标识。工作人员已建议网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纠纷。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