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南县政府领导:
洛南县为了治理车辆乱停乱放,保障畅通,提升城市品位,从3月1日起,城区临时停车位开始收费。这原本是一项好政策,但缺乏合理性,导致车辆不愿意停放临时停车位上,宁愿停放在车位对面,造成堵塞,影响城市形象。
建议:①收费时间段不合理。不应该从8:00~20:00,而应该从8:00~18:00。18:00后下班的,接孩子的都可以免费在临时停车位停车,车位管理工作人员也可以下班。②收费不合理。应该周一~周五:停车30分钟内(含30分钟)不收费,30分钟~1小时内(含1小时)收2元,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不够1小时按1小时计算;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停车1小时内(含1小时)不收费,1小时~2小时(含2小时)收2元,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够1小时按1小时计算。这样广大私家车主容易接受,车停车位,规范乱停乱放,保障畅通,提升洛南城市品位,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