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工商馨苑小区多年来违规收取停车费

公平正义
2022-03-0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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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买车后,去长安区工商馨苑小区物业办理停车手续。物业称之前为了在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硬化划停车位,部分业主交了2000元。我认为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公共区域面积归小区全体198户业主共同所有,平均每一户所占面积份额都相同,所交费用也应该相同。所以就说这个费用我也应该交。但物业说现在2000元交不进去,本年必须多交几百元停车费。所以自2015年至2021年,7年来每年多收取数百元不等的停车费,至今已超过2000元。

物业今年又给我说让交当年物业曾经拒收的2000元,交了以后每年就不会多收几百元了。但之前每年多收的几百元费用不予退还。7年来每年多交的数百元已经累计超过2000元,理应退还超过的部分,不但不退反而还要收取2000元。

请政府主管部门成立由住建、信访、纪检监察、价格主管部门、公安(扫黑除恶)、街办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深入小区走访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及账目,还原事实真相,查清198户中哪些户存在被违规收取停车费,依法依规、公正客观妥善处理该问题:1、退还多交的超过2000元的部分。2、停止收取2000元。3、以后每年收取正常停车费,不再多收取数百元不合理的额外的停车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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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工商馨苑违规收取停车费 街道办回复
长安区
2022-03-18 17:06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回复:收到贵处转来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2】03071号),关于网友反映“工商馨苑小区违规收取停车费”情况,我街办立即派专人调查,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工商馨苑小区建成于2010年,工商局集资房,共2栋楼,184户,由陕西和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小区入住初期,公共区域没有停车位,也未做硬化处理,为方便居民停车,物业组织该小区最先入住的137户居民自愿集资改造,每户缴2000元用于小区公共区域车位硬化费用。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工商馨苑小区根据物价局收费标准停车费为720元/年,对前期集资改造路面的住户享受优惠政策收取停车费为300元/年,对未缴纳集资款的住户按备案价正常收费。前期由于未缴纳集资款的住户认为每月车费太贵,要求缴纳2000元集资款,但物业不予收取。经我单位工作人员与物业沟通,物业表示已经不需要硬化路面,因此物业拒绝收取个别住户补缴的2000元集资款。

但由于个别居民一直对收费问题持有不同意见,因此,经物业内部协商决定,针对前期未缴纳集资款的住户,如自愿缴纳2000元,前期已交停车费不予退还,缴费后将按照每年300元收取停车费用。目前赞同并缴纳2000元的已享受300元每年的优惠政策。

三、工作进展

目前关于车费收取的所有问题已向该居民解释清楚,居民若对此事质疑,建议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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