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买车后,去长安区工商馨苑小区物业办理停车手续。物业称之前为了在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硬化划停车位,部分业主交了2000元。我认为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公共区域面积归小区全体198户业主共同所有,平均每一户所占面积份额都相同,所交费用也应该相同。所以就说这个费用我也应该交。但物业说现在2000元交不进去,本年必须多交几百元停车费。所以自2015年至2021年,7年来每年多收取数百元不等的停车费,至今已超过2000元。
物业今年又给我说让交当年物业曾经拒收的2000元,交了以后每年就不会多收几百元了。但之前每年多收的几百元费用不予退还。7年来每年多交的数百元已经累计超过2000元,理应退还超过的部分,不但不退反而还要收取2000元。
请政府主管部门成立由住建、信访、纪检监察、价格主管部门、公安(扫黑除恶)、街办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深入小区走访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及账目,还原事实真相,查清198户中哪些户存在被违规收取停车费,依法依规、公正客观妥善处理该问题:1、退还多交的超过2000元的部分。2、停止收取2000元。3、以后每年收取正常停车费,不再多收取数百元不合理的额外的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