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东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张女士
2022-03-0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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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好,我曾经是陕西东皇商业运营管理公司的一名员工,我于2020年12月离职,已办理完交接手续,公司一直未发放11月的在职工资,前期一直找负责人要,给负责人打了无数次电话,他一直说,本周内给你解决,下周内给你解决,去办公室找了一次,未见到负责人,后办公室搬移,我于2021年8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方并未出庭,于2021年11月17日收到裁决书,但仍未收到工资,2021年12月21日此公司有法务部的员工联系过我解决工资事宜,但一直没有结果,至今未收到工资,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帮我尽快解决此事,非常感谢!

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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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3-07 17:17
已转交 2022-03-16 14:20
已反馈 2022-03-30 17:22
已反馈 2022-03-3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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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皇商业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西安市人社局答复
西
西安市人社局
2022-03-30 17:22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经查,网友张女士于2020年9月21日入职于陕西东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会计职位,2020年12月4日离职。张女士反映,该公司拖欠其2020年11月、12月1日至12月3日工资共计6444元未支付。张女士称,其于2021年8月向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派出庭申请仲裁,2021年11月,经开派出庭作出裁决,陕西东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张女士支付工资6444元。裁决作出后,双方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书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该裁决。

2022年3月17日,我局工作人员告知张女士,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建议张女士就该裁决结果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女士对此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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