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磨子桥镇张赵村宅基地纠纷至今无人处理

孙梅
2022-03-0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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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孙梅,现年40岁,住洋县磨子桥镇张赵村七组,本人于2021年5月依法取得了由洋县磨子桥镇人民政府下发的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61072310820210019)。在建房过程中因宅基地发生纠纷,2021年7月20日村两委下发了停工通知,至今该纠纷问题没有人处理,房屋无法修建,购买的建筑材料已经无法使用,多次找村镇两级,至今无处理结果,恳求市长大人在百忙之中过问。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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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3-03 09:32
已转交 2022-03-16 14:33
已反馈 2022-03-29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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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磨子桥镇张赵村宅基地纠纷 情况不属实
洋县
2022-03-29 14:07

洋县人民政府回复:3月14日,收到贵单位网调字〔2022〕第03101号网上舆情调查函,有网民反映“洋县张赵村宅基地纠纷无人处理”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磨子桥镇、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委督查办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反映人孙梅,女,现年40岁,原户籍在洋县黄家营镇。2020年9月,经张赵村七组村民会议商议,同意孙梅和儿子王某迁入张赵村七组落户。由孙梅户向组交纳集体积累资金后分配土地和宅基地。

2020年11月,孙梅申请建房,张赵村七组依据腾退空闲地收归集体所有政策,将翟某梅户腾退空闲地指定给孙梅建房。2021年5月,孙梅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2021年7月,孙梅建房过程中,因土地拆旧腾退补助资金未兑付给翟某梅户,翟某梅的亲属刘某侠和其女阻挡孙梅修房并报警。村两委立即介入调处并向孙梅下发“停工通知书”。停工期间,村组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故孙梅户修房一事搁置,孙梅反映的“基地纠纷无人处理”情况不属实。

2022年3月21日,张赵村召开村组扩大会议就此事进行研究,同意孙梅户继续建房,由张赵村七组负责协调处理好翟某梅户拆旧腾退土地补助款问题。

洋县人民政府已责成磨子桥镇督促张赵村做好孙梅户建房过程中的纠纷处理工作。

衷心感谢对洋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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