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出租车称按人收费而非打表 请处理
艾 发表于 2022-03-02 10:0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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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3日我同行二人于泾河智慧农业园乘坐出租车,车牌为陕DS2543前往永安医院,到达目地的后,出租车司机未给我出具相关发票,收费15元,出租车司机声称应该按人收费,而不是按照公里数计算费用,请有关部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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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泾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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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出租车称按人收费而非打表 已罚款
中共泾阳县委督查室回复:3月4日,接到贵单位转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泾阳县出租车按人收费”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核实情况:经核实,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目前,我县交通运输部门已对该车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要求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进行认真学习。通过学习,该司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行业规范。
下一步工作:
我县将加强对各类驾驶员业务素质能力的教育,同时相关部门将不定时、不定点开展巡查,对违规收费的出租车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进行相应处罚,全力遏制出租车乱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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