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咸阳市文林路中铁二十局小区东院二单元四楼业主,因五楼卫生间漏水漏到我四楼,导致我卫生间靠卧室面墙整体渗透,漫延至三楼,我第一时间反映至物业(国源物业)物业维修人员经现场查看,确认是五楼漏水造成的,并告知了四楼三楼,后物业经理把维修人员骂了一顿,说我物业不管漏水点,三楼找我了,所以你四楼就必须给三楼修,因我本身就是受害一方,所以我不同意此解决方案。
物业经理就以不卖水给我,强迫我接受他的解决方案,我把情况反映到了渭城区住建局物业科,物业科的同志让物业找第三方鉴定漏水点,以确认到底是谁的原因造成的,物业经理不听,住建局并再三要求物业不能不卖水,物业经理仍然不听,并扬言,别说渭城区住建局,就是市住建局,市长来了,我也不卖水,请问,是谁给了他这么大的底气,如此嚣张?嚣张到了剥夺我最基本的生存权力。现我一家老小因无水可用,有家难回,只能暂住在亲友家中。现我强烈要求恢复我正常的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