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3月16日,接到市政府办转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关于迎春花园小区入住8年无房产证问题舆情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彬州市迎春城市花园小区,位于城区创新东路南侧,由西安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91亩,共建27层商住楼2幢,框剪结构,设计住房456套,总建筑面积 64430㎡,总投资1.68亿元。工程2011年 5 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开始交房。
二、调查事实
经核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关于迎春城市花园小区入住8年无房产证问题属实,具体调查情况是:
2013年12月,迎春城市花园小区开始交房后,城关街道办东关村二组村民宋龙祥,在未经开发企业同意,且未取得城乡规划部门许可情况下,于2016年擅自在迎春城市花园地下车库出口消防通道处搭建彩钢结构房屋12间,面积约240㎡,使该小区环形消防通道建设未能顺利实施,导致小区消防验收一直无法通过。
在以上违章建筑修建后,期间,开发企业多次与东关村委会协商,督促其履行合同,规劝村民主动拆除其违章建筑,但当事人均拒绝拆除。2020年4月,开发企业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致函反映东关村村民违建房屋阻碍迎春城市花园小区消防通道情况后,在城关街道办、东关村委会等(部门)单位的协调下, 东关村村民拆除其违章建筑。
目前,该小区已完成了室内环境检测、防雷装置、节能、规划、环保等单项验收。近期,经与咸阳市住建局对接,预计在3月底前即可进行消防验收,待消防验收通过后,开发企业将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发企业开始向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三、处理结果
依据以上事实,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局采取了如下处理措施:
(一)责令开发企业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否则,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责令开发企业每周向业主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三)督促开发企业重视并及时回应业主诉求,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房屋交付的约定,与业主积极协商,切实履行相应责任;若协商不成的,应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彬州市自然资源局回复:3月24日,接到市政府办转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关于迎春花园小区入住8年无房产证问题舆情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彬州市迎春城市花园小区,位于城区创新东路南侧,由西安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91亩,共建27层商住楼2幢,框剪结构,设计住房456套,总建筑面积 64430㎡。工程2011年 5 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开始交房。
二、调查事实
经核实,因该小区办证资料缺少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具备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所以开发商未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处理结果
依据以上事实,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待开发商完善办证资料后,我局将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