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4月购买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汇悦城小区二期一批次商品住房,一切手续合规合法,在政府监督下进行,合同显示2021年12月28号交房,现收到开房商非正式延期通知,延期多长时间没有,延期到多久以后也没有告知,等于就是无期限延期。
我想咨询住建局和港务区政府,汇悦城开发是不是在政府监管下进行的,业主的房屋资金是不是受住建局监管的,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企业可以在港务区没有产业勾兑的情况下,在港务区管委会对面开发商品房服务,但是完全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视法律法规为无物。请港务区政府和住建局查明给与相应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