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园公租房小区不给公租房住户办理包月停车

难人
2022-02-21 16:58
点击数:

公租房按国家标准是充许住户名下拥有不超过标准的车辆使用权和停车权利。

但咸阳市幸福家园小区却不给公租房小区住户办理包月停车服务,只给商品房住户办理80元包月停车费,让公租房住户按临时停车计费,这无疑给我们住公租房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雪上加霜。同一小区,两种服务态度,赤裸裸的歧视行为。

希望咱西部网能为我们城市的低收入人员主持一下公道,能联系相关部门解决此事,在此感激不尽。。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22-02-21 16:58
已转交 2022-03-04 14:19
已转交 2022-03-04 14:19
您反映的问题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已转达至:咸阳市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