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永丰镇人民政府回复:接到2022年2月21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邻居拆房将其房屋砸倒,不负责任怎么办”的转办件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包片领导、分管领导、李洼村负责人前往现场调查,经走访群众、调阅相关资料,查清了问题的基本事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人基本情况
经查,反映人为李洼村村民。
二、反映问题调查情况
经查,事发原因是:2021年10月12日反映人邻居在拆除自家危房过程中,雇佣挖掘机师傅张博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对反映人的住房造成了损害。而后,反映人要求赔偿其造成房屋的损失,梁某认为是挖掘机师傅作业失误造成的,拒绝赔偿。反映人遂要求挖掘机师傅进行赔偿。经镇村多次组织调解无效后,建议其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遂反映人于2021年10月18日向洛南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反映人申请对房屋修复进行司法鉴定。2021年12月14日陕西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意见(陕华信鉴字〔2021〕商中院第019号):涉案房屋南阁楼因受外力撞击,对阁楼墙体造成了严重破坏,宜予拆除重建;对涉案房屋其他墙体因撞击产生的裂缝可进行加固修复,修复费用估算27289.38元。反映人对鉴定结论不服,于2022年2月21日向洛南县人民法院提交“鉴定结论异议申请书”。2022年2月28日,陕西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反映人“鉴定结论异议申请书”作出了回复,认为鉴定意见书事实表述清楚,鉴定意见公正、合法、有效,该机构提出了第二套建议修复方案,估算修复费用为46959.66元。李亚鹏对鉴定结论依旧不服,遂在西部网投诉反映。
三、反映问题处理情况
了解基本情况后,镇维稳办、司法所相关同志多次约见了反映人,在与其交谈的过程中得知其主要是对鉴定意见中估算修复费用不满意。经工作人员详细向其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告知其耐心等候法院裁判结果,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反映人认识到自己处理问题的方法欠妥,对工作人员的解释表示理解和满意,并称将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