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城区第三小学年终福利发放不公平

用户_xWPU
2022-01-2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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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城区第三小学年终工会发放年终福利存在不公平的问题:学校教师年终福利发放本应一视同仁,可是山阳县城区第三小学却给正式教师f800元/人,临聘教师500元/人。工会主席发放时也是给正式教师分两次发放,一次500元,一次300元,20多个临聘教师只给了500元,且不敢叫临聘教师知道,悄悄的给正式教师多发300元。20多个临聘教师感到不公,特此反映,请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给20多个临聘教师一个说法。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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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城区第三小学年终福利不公平 学校回复
山阳县
2022-01-28 16:48

山阳县城区第三小学回复:2022年1月28日网友在陕西头条反映“山阳县城区第三小学年终福利发放不公平”问题,收到反映问题后,山阳县城区三小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立即成立调查组,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网民反映城区第三小学年终福利发放不公平问题。

经查,学校于2022年1月15日召开全体教师年终视频会,会上校领导要求工会主席与工会委员及一名校级领导监督发放,全体工会会员均在当天到学校错峰领取福利,不存在反映的悄悄发放问题。

关于发放福利相差300元的问题。临时聘用教师与学校每半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我校根据在编教师所发放的福利全年的一半(按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编教师全年可享受2200元节日慰问品,我校教师全年共发1500元慰问品),本期临聘教师中秋节和春节两次共发放福利900元慰问品(其中含150元生日蛋糕卡),临聘教师本学期已享受到足额的福利待遇,反映问题失实。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校将严格按照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放教师中国传统节日慰问品,并举一反三,扎实做好《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宣传工作。感谢陕西头条对我校工作的关心,欢迎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帮助我们办好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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