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基地热源建设工程项目方、总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

2022-01-27 09:34
点击数:

农民工工资申诉状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石天新,男,

户籍地址:四川省南江县兴马乡庙坪村1社

现住址: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办长里村北新街西欣家园1号

情况反映:2020年7月,薛同军找到我本人,将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西安航空基地厂区的热源建设工程以劳务扩大的形式(包括人工和辅料)承包给我本人并由我本人组织工人,采买运输辅料对工程进行施工,按照我本人与薛同军的约定月进度付款,但是我组织工人一直施工,购买材料到同年11月都没有收到项目上给付的工人工资和我本人的材料款,我找薛同军索要,薛同军辩称这个工程是他本人同高智等四人合伙,现在项目方启迪瑞行没有钱,他们四人挂靠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资质从项目甲方西安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承接的这个工程。要等西安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与他们结算工程款后,才能付给我们工人。

我本人同薛同军的合同关系通过口头形式约定,有微信聊天记录,工人干活的照片,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工资单,有薛同军签字的工程量计价清单,有材料商材料供应单,有证人证言,工人工地租房合同收据等,证据充分。

项目业主方西安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还没有下拨工程款给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与我们正常讨要工资并没有直接关系,我们是给山东显通安装有限公司以及薛同军高智等人干活。在我本人以及众多的民工工友多方催讨下,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财务以微信的形式陆续向我方支付23.2万元,下欠我方757398.91元时至今日仍然未付。

作为省市重点项目,西安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在人社部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依法保障农民工资的发放存在连带责任。西安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方,对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具有监管责任,总包方山东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具有直接责任,在面临众多农民讨薪的前提下,西安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对工人的合法要求一推了之,显然不合情理,更不合法。作为直接当事人薛同军等四人对农民工的讨薪要求,更是直接推到项目方西安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说项目方没有结算,显然不合情理,也不合法。

疫情当下,马上面临年关,几十名农民工和材料供应商都再向我讨要工资和材料费。农民工需要过年,我也需要过年,可是辛苦一年,工资还欠着,怎样才能过年。我本人也是一名农民工,一直住在城中村,上有老下有小一大家子人,我本人无力替众多的工友垫付工资和材料款,何况工程已经一年多过去,工地一拖再拖,到现在对农民工也不给解决。在面临项目困难的时候,农民工舍小家顾大家,勤劳辛苦的为了项目的早日建成,付出的不仅是血汗和辛劳,更是在付出建设者的情怀和担当。但是我们辛苦的付出,面临的是一拖再拖,毫无底线的推脱和不负责任。

山东显通公司安装有限公司与薛同军等四人该负担起你们的责任和担当,你们作为总包单位,我们作为你们的施工班组,你该给我们的工资还得给,逃避不是办法,没有和甲方西安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结算工程款也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作为给你们干活的班组向你们讨薪也是合情合理合法,请你们不要伤了农民工兄弟的心。

在此,我希望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媒体朋友都能关注我们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向我们伸出援手,帮助或者协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再次向大家表示感谢和敬意。

我本人承诺以上反应真实有效,并有相关证据证明,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班组负责人:

反映人:

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航空基地厂区的热源建设工程

项目方:西安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总包方: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

责任人:薛同军,高智等四人

施工方班组负责人:石天新

拖欠农民工工资:757398.81元

拖欠时间:2021年11月至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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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1-27 09:34
已转交 2022-02-15 10:30
已反馈 2022-02-18 10:58
已反馈 2022-02-18 10:58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航空基地热源建设工程方拖欠工资 部门回复
阎良航空基地管委会
2022-02-18 10:58

西安航空基地社会事业局回复:您好,您反映的航空基地热源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已收悉。自2020年11月起,我局多次组织您与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开展工程款纠纷协商工作。经协调,山东显通安装有限公司代付了经核实清楚并且双方均认可的农民工工资23.2万元。

关于您在“民生热线”中提到的与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西安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757398.81元的诉求,经了解,阎良区人民法院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于2021年4月和2021年11月对该案进行判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您要求山东显通安装有限公司、西安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剩余工程劳务费757398.81元的诉讼请求。若您提出异议,建议您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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