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漫川信用社法官分社克扣养老金
用户_xWPU 发表于 2022-01-27 09: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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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吴启福,现年70岁,住山阳县法官镇黄家店村金盆组。自我年满60周岁领老年人养老金开始,漫川信用社法官分社,就每年克扣我的养老金500,至今10多年已经克扣我的养老金6000多元。我多次要求被举报人返还我的养老金可是被举报人就是不予返还。我先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生活极度困难,由于被举报人克扣我养老金的违法行为给我的老年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我现在生活困难,无以为继,特向你们反映,请你们能伸张正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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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山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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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川信用社法官分社克扣养老金 相关部门回复
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复:网友于2022年1月27日在陕西头条上反映“关于山阳县漫川信用社法官分社克扣养老金”问题,我行收到问题反映后,迅速反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网友反映法官信用社克扣养老金问题
帖子内容所涉及的当事人吴**,现年69岁,属山阳县法官镇黄家店村金盆子组群众。经调查,吴**本人于1993年在原山阳农村信用社黄家店村业务站办理贷款借给其远房亲戚徐**用于开办桐油加工厂,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徐**于1995年躲债去往河南打工,对该笔借款置之不理。后因业务站撤销,2005年11月份,所有信贷业务全部转结现法官信用社,截止目前欠款余额16000元。由于徐**2019年去世,吴**多次同徐**之子沟通协商还款事宜,均遭到拒绝。
经核查,吴**养老保险金账户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共发放养老保险金10659元。按照银行借款合同约定,吴**本人属法定债务人,对该笔账务有归还的义务,但考虑到吴**实际情况,信用社客户经理与吴**本人协商,并征得吴**同意,由吴**本人按照自愿原则,在保障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适时归还部分借款。2020年1月6日至今,吴**本人领用养老保险金自行归还欠款6810元,且在取款及还款凭条上均签字确认,其余3849元养老金为吴**正常使用,目前欠款余额9190元。网友反映信用社克扣养老保险金问题不实。
二、关于网友反映生活困难问题
经调查,吴**所住房屋为砖混结构2层,其共有2个儿子,长子45岁,长期在西安从事水电装修;次子41岁,在南京市从事人力资源高级培训讲师,两人收入较高。吴**本人日常生活由其两个儿子正常履行赡养义务,不存在生活困难问题。网友反映问题不实。
衷心感谢媒体朋友的舆论监督。我行将在今后持续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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