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奥金帝小区供暖不达标 物业不作为

用户_P6FY
2022-01-23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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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奥金帝小区供热不达标,交了暖气费在家还要穿厚棉衣开空调暖风,户内分水器根本没有温度,和物业反应物业根本不作为,物业坚决不管,和供热公司反应后经了解市政正常供热,但是小区换热站物业并不好好运作,物业不给住户达到应有的供热标准。请有关部门关注给予帮助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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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1-23 09:31
已转交 2022-02-10 14:46
已反馈 2022-02-24 17:49
已反馈 2022-02-24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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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国奥金帝小区供暖不达标 住建局回复
咸阳市
2022-02-24 17:49

咸阳市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到市局转来网调字[2022]第02016号《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民反映国奥金帝小区供暖不达标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国奥金帝小区由咸阳市西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进行供暖,该小区自2021年11月5日供暖以来,咸阳豪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到业主反映供暖问题共29件,物业积极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测温,并对供暖管道滤网进行了清理,处理29件,均已达到供暖标准,其中28户业主确认签字,1户拒签。

关于投诉人反映国奥金帝小区供暖问题,我局要求咸阳豪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积极联系供热方,严格按照咸阳市供热标准进行供暖,确保该小区业主正常用暖。

根据《陕西省供热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第三十一条: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供热过程中存在的纠纷和问题。

第三十二条:供热企业、热交换站管理单位、用户之间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申请供热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十三条:热交换站以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维护管理;热交换站及其以内的供热设施,由热交换站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对供热设施无管理能力的热交换站管理单位,可以委托供热企业有偿维修供热设施,供热企业不得拒绝。

供热监管单位是咸阳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如投诉人不满意,请向供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咸阳市供热办综合科: 33574773

咸阳市供热办管理科: 33576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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