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闫沟村十二组村民危房问题谁来解决?

闫宏儒
2021-12-29 11:32
点击数:

我是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人,我下岗以后因生活在外打工,老家房子以经快要倒塌,我申请廉租房,洛南县房管局,说沒有房子为由不给解决,我以无处可住,我老家是洛南县,四皓街道办,闫沟村十二组。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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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2-29 11:32
已转交 2022-01-11 10:24
已反馈 2022-01-11 10:25
已反馈 2022-01-11 10:2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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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沟村村民申请廉租房问题 房产管理中心回复
洛南县
2022-01-11 10:25

洛南县房产管理中心回复:感谢贵网对我中心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1年12月29日,洛南县下岗职工闫宏儒通过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其因位于四皓街道办闫沟村十二组老家的房子无法居住,向房管局申请廉租房的问题,经县房管中心调查后,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我中心调查,闫宏儒,户籍地址为洛南县城关街道办刘涧社区,户籍人口2人,下岗职工,非城镇低保家庭。根据其提供的资料显示其2018年以来一直在城关街办西寺社区租房居住。同时,其本人在四皓街道办闫沟村十二组有四间房屋,但家庭无一人户籍在闫沟村,也长期不在闫沟村居住。

闫宏儒于2021年7月来我中心申请廉租房,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后,向其通报了相关政策:按照《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公租房)配租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形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享受一种保障方式。目前县城城区公租房已全部配租,对符合公租房申请配租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主要采取货币补贴的保障方式。同时,我中心向闫宏儒发放了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审批表,告知其按照正常程序申请。

闫宏儒于2021年7月16日向我中心提交了申请表,我中心按照“三级联审”制度依规对其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闫宏儒符合公租房配租保障条件。我中心已按照公租房保障政策将其列为了保障对象,并于2021年第三季度开始以发放货币补贴的形式对其进行了保障。经核查,闫宏儒已领取2021年第三、四季度的公租房租赁补贴共计14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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