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商贸中心收取高价电费 变相乱收费

商户
2021-12-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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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以前电费一直是1.2元/度国家要求给个体减负不能高价电费,现在买电只收了0.66元/度,0.54元/度补上,换了一种方式而已,实际还是1.2元/度。加到物业附加费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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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2-28 11:03
已转交 2021-12-28 13:24
已反馈 2021-12-28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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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商贸中心收取高价电费 已进行专项整治
新城区
2021-12-28 13:24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处理完毕,现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做好舆情研判。我局高度重视本舆情,接到舆情后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分管副书记于16日上午立即提出办理意见;局党建办迅速与管辖涉事小区的长乐西路市场监管所成立专项调查组,确定了“权责统一,合法合理,高效便民”的处理原则;长乐西路市场监管所将本次舆情处理作为稳定正常电价、保护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整治。

二是履职核查做好舆情处置。长乐西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确认以下事实:西北商贸中心商户用电电费与公共设施的公摊电费分别收取,商户用电电费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收取,基础电价为0.66元,在商户购电时开票收取;公摊电费按照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按要求计入物业附加费,依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相关规定,物业附加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另外加收0.54元的物业附加费无法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核查完毕后,执法人员于12月17日向舆情反映人回复调查过程及结果,舆情反映人予以认可。

三是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近期转供电舆情,我局构建起“依法履职、全面整治、规范提升”的价格纠纷处理多元机制,夯实部门责任,形成由局党建办牵头,局价竞科、12315中心负责协调,各基层所具体处置的格局;畅通反映渠道,将价格投诉举报热线统一纳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完善“全国12315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建设,保证转供电纠纷快速接收、快速处置、快速反馈;做好咨询服务,局价竞科、各基层所对外公示办公地址、业务电话,向广大市民提供供气供暖价格问题咨询。

新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依法履职、为民执法、综合监管,为完善基层治理、维护群众利益、增进市民福祉不遗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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